证券代码:600346 证券简称:大橡塑 编号:临2011―025
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
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●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
●无新提案提交情况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。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,代表股份90,346,500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.02%,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,代表股份767,000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.365%,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。
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,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出差不能主持会议,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,由董事吴斌先生主持会议,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。
二、提案审议情况
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:
会议审议了《关于公司向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》:
表决结果:关联股东回避表决,同意767,000股(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 )、0 股反对、 0股弃权。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包敬欣、马男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,并出具了《法律意见书》。该所出席律师认为: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、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四、备查文件
1、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
2、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
3、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
特此公告。
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
2011年7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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